为确保我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学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初审、辅导员复核以及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等程序,共有彭娜娅等254名同学提交了申请,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定为三个工作日,自10月25日起至10月29日止。
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提交的反馈材料需包含真实姓名及具体事实,以便于进行调查和核实,逾期不受理。
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