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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4-25 10:31 供稿:赖明君  审核: 彭聪

院属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动人文学院学风建设、班风建设和班级建设,充分发挥班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进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开创我院学生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2022、2023级各班级。

二、评选标准

1.学风建设:

(1)班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动力足、积极性高,班级针对学业水平提高有行之有效的措施。

(2)班级同学间互助互学,共勉互励;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班级到课率高、课堂纪律好;能认真听课,完成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习任务;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好。

(3)班级成员必修课成绩优良率高,在可比范围内名次居前;不及格率低,在可比范围内名次居后;考证通过率高;在可比范围内名次居前。

(4)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各项科技学术竞赛、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及就业见习等。

2.班风建设:

(1)班集体团结向上、有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班旗、班服及各项制度完善。

(2)班级成员积极申请入团、入党,团员、党员比率高,对自身要求严格,示范作用突出。

(3)重视团支部和班委会自身建设,工作能团结一致、协调配合,任职校院各级学生干部人数多且积极工作,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充分发挥骨干核心作用。

(4)班级重视宿舍管理与文化建设,注意宿舍内外环境卫生,遵守公寓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宿舍安全管理,无违章电器,无安全隐患,能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

(5)班级和个人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6)班级成员违纪率低,无被通报批评及处分。

(7)班级积极开展特色鲜明、时代感强、形式新颖的主题活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创建资格:

(1)申报材料不完备、内容不属实。

(2)本学年班级有同学出现违纪、基础文明管理规定不符的行为。

三、评选办法

(1)班级申报。参加优良学风班申报的班级需填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文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1)和申报材料(附件2)。申报材料包括班级情况、学习措施、思想引领、文化建设、活动开展、获奖荣誉。

(2)学院审核。学院需对参评班级的资格进行审核,各班于5月24日17:00前将本班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表、活动照片、活动视频、荣誉证明等)打包发至2922274437@qq.com,命名格式为:班级+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并且打印版交至学院学工办(人文艺术楼416办公室)赖明君老师处。

(3)评选表彰。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表彰拟于2024年6月第十六周进行,对获奖班级授予锦旗及班级建设基金300元,并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班集体重要条件。

(4)班级展示。学院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方式展示班级风采。

(5)参与校级优秀班集体评优,需先参与本次院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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