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中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的要求,以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小组评审,初步确定19学前4班马致宁、19学前实验1班刘泽霞等两位同学拟获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9月28日至9月30日,如对公示学生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人文学院学工办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 话:020-87985216
地 址:人文艺术楼416办公室
联系人:黄燕纯老师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