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辅导员初审,人文学院学工办初步确定拟获2020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现将我院拟获2020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对公示学生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人文学院学工办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7日
联系人:黄燕纯老师
电话:020-87985216
办公室地址:人文艺术楼416办公室
附件1:关于人文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