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人文学院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促进我院教师教学技能和水平的提高,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于5月份在各教研室内部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各教研室自行确定竞赛项目,自行组织内部评比(可邀请外单位人员作评委),每位教师必须参加各项竞赛活动。5月31日前各教研室将活动总结、教师竞赛成绩及获奖名单上报学院办公室。
二、奖励名额
获奖名额以各教研室总人数为参照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
总人数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思政教研室 |
13 |
2 |
3 |
6 |
综合教研室 |
5 |
1 |
1 |
2 |
数理教研室 |
6 |
1 |
1 |
2 |
体育教研室 |
15 |
2 |
3 |
6 |
三、奖励办法
根据学校《院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60元、三等奖奖励40元。同时获奖教师在学年末绩效考核中酌情给予加分。
特此通知
人文学院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