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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4-04-27 20:45  

各教研室:

   现将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望认真参照执行,切实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

                   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的要求,检查各学院本学期教学工作实施情况,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9周至第11周

       二、检查方式

   1. 各教学单位自查;

   2. 教务处组织随机抽查。

三、教学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2. 教师的教学状况及教学材料准备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 2014届毕业生毕业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2. 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及实训室日常管理情况。

     四、检查工作程序第一阶段:

   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第8周)

   1. 教务处根据学院相关教学工作要求,具体布置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求,进行动员并布置各教研室具体开展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教师自查(第9周)

   教师对本学期1-8周各教学环节工作状况进行自查,并登录教务处指定网站填写附表1:《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具体网站地址为:http://10.203.2.116:33  用户名是每个教师的新工号,初始密码是0000

第三阶段:教研室检查(第9-10周)

   1.课程文件核查。请各学院组织教师于第9周周五前将教学文件(①理论+实践课程:课程标准(整体设计)、单元设计(实训项目设计)、电子课件+实训指导书及授课计划表;②普通课室上课课程文件:课程标准(整体设计)、单元设计(实训项目设计)、授课计划表;③纯实践课程:课程标准(整体设计)、单元设计(实训项目设计)、实训指导书、授课计划表)上传。第10周星期四下午前由学院组织教研室负责人对本教研室教师填报的自查表与上交材料(课程标准(整体设计)、单元设计(实训项目设计)或教案、电子课件、授课计划表以上传资料为准)、实训课程的实训指导书等资料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及本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上指定网站填写附表2:《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网站填报地址同上)。 各学院请于第15周五前根据教师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完成对本学院教师(包括兼职兼课教师)的教学文件的执行度和符合度情况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于第16周周五前反馈教务处。上传文件FTP为:ftp://10.203.2.116  各学院ftp用户名和密码请参照附表9:《学院ftp用户名及密码》 。  

   2.教研室互听课。根据《听课制度相关要求》,各教研室要核查每位教师完成听课任务情况,督促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参加本教研室教师间互听课任务,并对被听课的教师进行公正、客观的评议,以相互探讨、共同提高,听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评课记录填写,并于第17周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对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评价。

   3.各学院可根据《关于举办优质多媒体课件和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广州城建教〔2014〕33号)开展微课授课研讨或竞赛活动,优秀微课项目可推荐参加学校微课竞赛(微课视频录制可向教务处申请)。

   4.评学:所有有授课任务教师要对本班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于第10周开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学,评学情况由教学秘书整理统计并将教师对学生学习状态的评价反馈到各学生班级。

   5.课后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及课后辅导。作业布置必须根据教学进度表上计划次数一致,1学分必须布置2次作业且全批全改达到要求。理论+实践教学课或纯实践教学课程必须每个项目(或单元)均有实训报告,实训报告须有批发,有指导意见。各课程任课教师需要定期开展课后辅导,课后辅导的形式可多种多样,鼓励教师通过创建网络课程并引导学生在数字化学习平台上进行作业布置及辅导答疑,网上作业布置、批改及辅导次数计入学期教师业绩考核要求。

   6.检查质量监控情况。①登录教务管理平台核查各班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并从中整理出对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本单位上报并反馈相应部门及教师本人;②《教学巡查情况记录表》和《听课表》的记录情况;③做好本部门前段时间教学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和总结。

   7.座谈与访谈。组织学生座谈会和个别访谈,并在附表3:《学生座谈、访谈情况记录表》上做好记录,此表由行政秘书收齐后进行整理,归纳成综合意见分送相关院领导、教务处和学生处。与任课教师有关的意见由教学秘书填写《教学意见反馈表》送有关任课教师。

   8.实践教学检查:

   ①各专业教研室要深入实训教学现场检查实践教学按教学计划要求开出项目的落实程度、现有实训条件的利用情况,并填写附表4:《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执行情况检查表》。对于不能根据实践教学开课计划执行的实践教学学时,各专业要做出说明。

  ②各实训(验)室日常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各二级学院按照附表5《实训室日常运行管理检查表》对所有实训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耗材购买到位情况、耗材使用情况、设备使用情况、实训室利用率、教师实训情况(教师是否有完整的实训指导书,学生是否有实训成果或实训报告书)等,对各实训室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的要了解原因。

   9.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情况检查根据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通过“顶岗实习平台”完成对教师的毕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检查,根据附表6:《毕业实践教学教师工作情况检查记录表》。包括指导工作计划、学生毕业设计选题情况登记、学生落实实习情况登记、指导教师是否有经常性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是否有定期上网对学生的实习周志进行评价,是否有经常性的上网与学生交流,指导教师是否有到学生实习企业单位走访和指导学生实习情况。走访企业的相关人员要认真填写好表7.《顶岗实习巡查表》。

第四阶段: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总结和教务处组织抽查(第11-12周)

   1. 第11周星期三前,各学院要就本次活动写出有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的书面总结;并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填写本单位附件8《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情况一览表》。

   2. 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将总结的书面稿和电子版及所有检查资料集中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检查情况随机抽查,具体抽查方式另行通知。

   3. 并请各学院于第11周星期四下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议;教务处将于第12周周二召开全校教学检查总结汇报会议。

   4.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检查汇总及抽查情况,做出全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并通报全校检查情况。

第五阶段:学生评教(第15周)与同行互评(第17周)

   1. 请各学院动员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评教与评学,于第15周周一开始登录学院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评教、同行互评具体安排另通知)。

   2. 教务处根据评教评学汇总统计评教评学结果,反馈相关意见到学院,并由各学院反馈评教、评学情况到相应教师及班级。

   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检查工作,做好具体工作安排,并认真总结、反馈检查结果。

上一条: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全国高校(高职高专)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本学期网上评教、评学和同行评价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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