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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学校党校第二十期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2015-11-05 11:03   审核:陈志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党校第二十期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学生:已递交入党申请的并被确定为积极分子、第十九期未及格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但理论考试成绩未达50分、考试旷考及中途退出的不得参加本次培训。

(二)教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不少于一个月的教职工。

二、组织形式及名额分配

党校集中培训工作统一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集中培训班计划共培训500人左右,建工学院、经管学院采取独立开班形式,其他二级学院按照本院学生总数2%比例(技工学校按照学生总数1%)报送进行联合开班。教工班视具体人数另行安排。

三、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11月上旬开班,12月上旬结束。各教学班具体上课安排、授课教师由学校党校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制定。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二级学院前期集中培训学习和党校专门学习相结合支部培训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学校党校培训班党校培训班主要以集中授课为主,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在1110日前开展二级培训,组织学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人数、时间不限);学生参加二级学院培训的情况记入学校党校培训档案。在党支部培训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学校党校培训班

五、学员考核

培训结束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参加党校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学员学习成绩按考试成绩80%+综合出勤、平时作业20%计算,理论考试成绩达60分且总成绩达65分为合格,准予结业并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六、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指定负责老师及时跟进本学院参加党校培训的学员上课情况,加强对学员的监管,严格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业余)党校管理办法》做好授课考勤;

2.学校党校将对各集中培训班的教学、讨论、考勤、学员自学和学员的考试等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协调、指导和帮助各二级学院开展工作。

3.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培训班的结业考试,考试试卷于考试前一周报党校审查,学员考试成绩于12月15日前报党校;

4.各二级学院负责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业余)党校管理办法》安排课程内容、授课时间、地点安排,由学校党校统筹安排授课教师。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党校

                                                    2015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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