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为确保我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学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初审、辅导员复核以及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等程序,共有罗雅诗等18名同学提交了申请,现将名单以及初步认定等级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定为三个工作日,自4月23日起至4月25日止。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提交的反馈材料需包含真实姓名及具体事实,以便于进行调查和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 话:020-87985216
地 址:人文艺术楼416办公室
联系人:黄金坤老师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申请名单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