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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人文学院学生院长助理的通知
2016-10-31 14:30  

为拓宽学院和学生的沟通渠道,构建学院与学生畅通的信息反馈体系,搭建学院领导直接与学生联系的桥梁;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学院事务工作的平台,便于充分听取学生对学院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提出的心声或诉求,特制定此选拔方案。

一、招聘对象: 人文学院2015级全体学生

二、选拔岗位:学生院长助理(2名)

三、工作职责

学生院长助理是学院的信息情报员、决策参谋员、沟通联络员,其工作职责相对固定,工作权限根据学院工作需要设定。

1.负责收集学生对学院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行政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院提交议案和处理建议。

2.受院长委托或根据学生反映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报告提交学院,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向学生反馈学院领导针对反映问题所采取的解决措施,对于未被采纳的建议和未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学生说明原因。

4.完成院长委托、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五、报名方式:下载《人文学院2016-2017年度学生院长助理报名表》(附件)打印并填写好,于11月4日前交到人文艺术楼417人文学院办公室。

六、选聘条件

1.热爱学院,乐于服务同学,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2.品学兼优,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较高,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威信。

3.热心学院民主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

4.熟悉学校相关工作和政策,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操作。

七、应聘流程

1.初审。对报名者资格审查,进行遴选,入围者进入第二轮面试竞选环节;

2.面试。由辅导员、学院领导进行面试筛选;

3.考察。院长办公室依据聘用条件对上报人员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考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4.聘任。院长办公会对候选人进行研究讨论,拟聘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为一学年。

附件【附件:人文学院2016-2017年度学生院长助理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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